.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市场主体的名称或姓名云南华众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住所(经营场所)重庆市渝中区 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重庆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承诺人将上述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由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重庆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二、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三、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四、上述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其使用用途仅限于行政办公、通讯联络。是 否五、上述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承诺人承诺做到: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从事国家限制或者禁止的行业;不产生噪音、油烟污染、有毒有害气体;不造成房屋安全隐患;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自觉履行本承诺;自觉接受房屋权利人、居民、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而造成居民投诉、纠纷,相关权利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愿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将企业搬迁至符合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