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措施1、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组均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工程业主单位确认,签订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3、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4、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或培训,。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工作班。5、所有带电作业在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及主要操作人员应到现场查勘了解工作内容,工作范围,设备运行现状,现场环境、相间距离、交叉跨越及电源情况,并订出相应的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6、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7、每次带电作业前,全体工作人员应在现场站队,由工作负责人宣读工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