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包耐材承包技术协议甲方: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第一炼钢厂乙方:为保证中普一炼钢炼钢工序安全稳定生产,满足钢包正常周转使用等技术要求,甲乙双方就60-80吨钢包耐火材料及砌筑总包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一)甲方1、提供钢包砌筑及维护用的水、电、气等条件。2、提供钢包砌筑、拆卸所需的行车、拆包机。3、提供仓储场地及卸车用叉车。4、提供、搅拌机、切砖机和风镐。5、负责钢包烘烤。6、职责范围以外的内容均由乙方负责。(二)乙方1、以甲方钢包设计图为依据,钢包砌筑按甲方对盛钢水量的要求进行设计、制作满足工艺要求的钢包耐材。按钢包容量要求设计砖型,计算数量,绘制精确筑图。施工前将砌筑图、定型材料砖型图、材料用量明细表提供给甲方。提供满足工艺要求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包括砌筑图、耐材使用明细表、烘烤方案(曲线)、砌筑标准、定修模式、施工组织网络及进度等)。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主产品必须在本公司直属生产厂加工生产,不得转包、分包、转让合同。若承包单位有不能生产的材料需要外委生产时,应将外委物料的生产厂家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