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业务约定书甲方: 乙方:*会计师事务所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1)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2017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一)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15年 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