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事故调查处理与报告程序,及时有效处置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家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指南,并结合本项目部安全工作具体情况编制本制度。第二条 中交隧道局海南琼中至乐东高速公路A2标项目部事故分类、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及处理等。第三条 项目经理赵建勇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的各类工作,安全总监魏松豪负责协助,安环部具体落实。第二章 主要内容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或与生产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五条 事故分类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