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计时的栏杆设计荷载要求 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8.1.6条为强制性条文,条文内容如下: 8.1.6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高度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5.5.2条为强制性条文,条文内容如下: 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1/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应取1.0kNm;2/学校、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应取1.0kNm,竖 向 荷 载 应 取 1.2kN/m,水 平 荷 载 与 竖 向荷载应分别考虑。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的第5.5.2条规定的栏杆承受的水平推力小于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