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规划特指:给水、排水、供热、燃气、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防、环境保护、绿地系统、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城市竖向、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序号城市规模(万人)计费单价(万元/万人)备 注1小城市(20以下)1.02中等城市(20-50)1.0-0.83大城市(50-100)0.8-0.64特大城市(100以上)以6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人增加5万元规划设计费。注: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委托单位对单项专业规划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专业规划根据本表计费,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排水、防洪为1.1;抗震、人防为0.8;电力、电信、地下空间为0.9;排水、道路工程为1.2;环境保护1.0(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为1.5);其他为1.0。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在该计费单项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