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前 言注:黑色字体为规范条文,红色字体为条文解释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邮政编码:100029)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共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中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邮政编码:100029)yang_1总则1.0.1为指导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城镇燃气具有易燃、易爆和有毒等特点,确保燃气工程施工质量是燃气管理部门、燃气企业和施工单位的重要职责。随着城镇燃气供气压力的提高和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必须加强对施工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杜绝因工程质量造成的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