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 2005 )2005 年 7 月 11 日 起施行一、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新规范规定:凡是电气设备在 5 台及其以上必须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或用电在 50kw 及其以上也必须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由相关部门审核(于机电管理有关的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编制主要内容 8 条。凡达不到上述电气设备数量或用电量的,可以不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按其主要内容的第 8 条执行。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资料1 绝缘、接地、电阻和漏电保护器的参数检查表; 临时用电技术档案资料有电气技术人员保管; 电工负责保管电气设备安装拆除的有关资料。三、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和保护1 凡电压在 1kv 以上(不包括 1kv )称为高压电路;2 凡电压在 1kv 以下(含 1kv )称为低压电路;3 安全电压,凡 50v 以下( 50v 、 42v 、 36v 、 12v 、 6v )均称为安全电压。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