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参考网上相关人士整理,在此感谢对考生的贡献)1修订条文在老年人设施中的适用范围什么样的“老年人设施”需按新规范设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条文适用的范围床位总数(可容纳老年人总数)大于或等于20床(人),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包括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如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不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 2老年照料设施独立建设或合建时需注意的事项2.1新规范中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被划分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新规范第5.1.1条:建筑高度大于24m的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原规范中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老年人建筑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新规范中标准有所提高,24m以上的独立建造(包含贴临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即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2.2老年人照料设施建设位置的选择新规范第5.4.4A 条:老年人照料设施宜独立设置。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时,老年人照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的下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