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强制性条文13条:3.0.5 处理后的地基应满足建筑物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地基处理的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经处理后的地基,当在受力层范围内仍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地基承载力验算;2、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造物,应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3、对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造物,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4.4.2 换填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并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上层。5.4.2 预压地基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一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2、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6.2.5 压实地基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每完成一道工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6.3.2 强夯置换处理地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6.3.10 当强夯施工所引起的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