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doc

上传人:小陈 文档编号:5240962 上传时间:2021-02-1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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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贵州*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大方县普底乡*煤矿井下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长批准。突出矿井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长批准,且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所有扰动突出煤层的作业。 鉴于老系统井底车场(全风压通风进风巷)焊接道岔需要进行动火作业,为确保安全,特制订以下安全措施:一、动火地点:老系统井底车场全风压通风进风巷二、动火时间:三、施工人员。施工负责人: 操作人员:现场监督负责人:四、具体安全措施:(一)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由安全部门指定专人( )在现场检查和监督,包括监测通风瓦斯情况。(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当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焊接前应当清理或者隔离焊碴飞溅区域内的可燃物。上述工作地点应当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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