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泄漏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防止火力发电厂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和省煤器及联箱(集箱)(以下简称锅炉四管)泄漏的管理工作,减少锅炉非计划停运,提高锅炉运行的可靠性,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防止锅炉四管泄漏,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2004)、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4382009)、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泄漏技术导则(能源电19921069)、火力发电厂受热面监督检验技术导则(DL/T939-2005)等有关规程、规定。第三条 防止锅炉四管泄漏,必须坚持发电设备全过程管理,对锅炉的选型、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和改造等各个环节做好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第四条 防止锅炉四管泄漏,要坚持“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趋势分析,超前预防、逢停必查”的原则,采取“统筹分析、综合判断”的方法指导四管的管理。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