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压煤村庄搬迁方案编制提纲及要求 为规范煤矿压煤村庄搬迁方案的编制与审批工作,依照鲁政 办发201040 号关于做好全省煤矿矿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压煤村庄 搬迁工作的意见(试行) 、鲁煤搬迁2009148 文件加强建筑物下压 煤开采管理工作的意见 、鲁政办发200527 号文件山东省建设用 地集约控制标准 、鲁政发(1999)24 号文件, 山东省搬迁压煤建筑 物暂行规定 、 建筑物、铁路、水体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 规程 、 煤矿测量规程等有关规定及标准的要求,制订了压煤村 庄搬迁方案编制提纲 ,并提出有关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压煤村庄搬迁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基本要求 1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和单位编制压煤村庄搬迁方案 。 2压煤村庄的搬迁必须贯彻生产上需要、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 理、充分开发矿产资源的原则。 3 压煤村庄搬迁方案的编制应遵循搬迁新址不压煤、不二次 搬迁的原则,要考虑邻近矿井的关系。搬迁新址要有利于群众的生产、 生活及出行交通便利。 4、 压煤村庄搬迁方案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和全面,依据 充分、结论明确。 . .2 5 压煤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