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可行性研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为项目核准提供技术依据的一个重要阶段,为满足输变电工程核准要求,规范前期工作深度,加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220千伏及110(66)千伏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承担的220千伏及110(66)千伏新建、扩建、改建交流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35千伏及以下新建、扩建、改建交流输变电工程可参照执行。2 总则2.1 本规定是编制、评审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可研评审意见是开展项目专题评估和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开展后续工程设计的依据。2.2 对于城乡规划区内的输变电工程,应及早将电网规划内的变电站站址和输电走廊通道纳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其工作成果是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基础。2.3 电网技术方案应采用通用设计方案,并贯彻差异化设计原则,以及“两型一化”变电站、“两型三新”线路设计原则。3 一般规定3.1 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必须贯彻国家的技术政策和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