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艺一、施工规定1.1 一般规定1.1.1 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和本规程的要求以及相应的技术标准编制用于一体板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针对工程的技术交底和专业的技术培训。1.1.2 工程施工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用于工程项目的一体板系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墙体节能设计,如确需变更时,设计变更文件必须经原批准确认。施工中应严格遵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等的规定。1.1.3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进场验收,并按见证取样送检的要求,制作现场养护试件用于复验。1.1.4 施工现场采用材料、构造做法和工艺与预先制作的样板墙所采用的材料、构造做法和工艺必须相同,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1.1.5 一体板安装前应根据施工图和下料工艺图复核尺寸,并设置安装水平和垂直控制线。一体板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尺寸累计误差应在二道控制线之间予以消除。1.1.6 工程施工各道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并做隐蔽工程记录,必要时应保留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