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的文字符号适用于电气技术领域技术文件的编制,也可表示在电气设备、装置和元器件上或其近旁,以标明电气设备、装置和元器件的名称、功能、状态和特征。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气产品的型号编制与命名。2. 目的2.1 为项目代号提供电气设备、装置和元器件种类字母代码和功能字母代码。2.2 作为限定符号与一般图形符号组合使用,以派生新的图形符号。2.3 除2.1、2.2外,在技术文件或电气设备中表示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功能、状态和特征。3. 文字符号的组成文字答号分为基本文字符号(单字母或双字母)和辅助文字符号。3.1 基本文字符号3.1.1 单字母符号是按拉丁字母将各种电气设备、装置和元器件划分为23大类,每大类用一个专用单字母符号表示。如“C”表示电容器类,“R”表示电阻器类等,见表1.单字母符号应优先采用。表1举例栏中列出的内容有限,各专业可按分类补充所需的电气设备、装置和元器件。表1列出的单字母符号与GB 5094-85电气技术中的项目代号中表1“项目种类的字母代码表”的规定相一致。3.1.2 双字母符号是由一个表示种类的单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