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发布时间:2013-04-01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在认真总结我国房地产登记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成果,参考国内外房地产登记相关标准,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本规程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代号,3.登记基本单元编码,4.登记程序,5.登记归档,6.登记资料利用。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北配楼南楼206室,邮政编码:100835)。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本规程参编单位: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无锡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绍兴市房地产管理处天津市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