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对上述规定进一步明确,上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同时规定,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首先,风力发电作为一种新能源发电行业,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以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但须及时办理事前备案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税收损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