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施工时,对安全要求为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建筑物必须施工验槽。验槽时一般应按下列方法、步骤进行:1 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1.1 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1.2 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1.3 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4 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2 无法验槽的情况: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达到验槽的基本要求;无法验槽: 2.1 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2 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2.3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2.4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2.5 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附有结构设计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图纸。3 验槽前的准备工作: 3.1 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3.2 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