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中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 征求意见稿 ) 为规范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分配和考核教师工作,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共康县委员会 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施意见的精神,特制定康县中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供全县各中小学校教师工作量分配及其考核时提供参考依据。 一、适应对象本方案适应对象为小学(16年级)、初中(79年级)、高中(13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员。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与依据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职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岗位职能并重体现了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公平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第3条:工作量制定的依据。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康县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管理规定作为教师工作量制定的依据。教职工规定工作量=教学工作量(备课工作量+上课工作量+作业批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