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一、主要技术措施:1.砌筑使用的脚手架,未经交接验收不得使用。验收使用后不准随便拆改或移动。 2.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砌筑2m以上深基础时,应设有梯或坡道,不得攀跳槽、沟、坑上下,不得站在墙上操作。送料、砂浆要设有溜槽,严禁向下猛倒和抛掷物料工具等。 3.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搭设脚手架。 4.在架子上用刨锛斩砖,操作人员必须面向里,把砖头斩在架子上。挂线用的坠物必须绑扎牢固。 5. 脚手架上堆放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3kN,集中荷载不超过1.5kN)。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层侧砖陶粒砌体不得超过两侧卧高度,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超过2人。 6.在楼层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 7.使用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夹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8.用起重机吊砖要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9.用起重机吊运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