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处理件硬度检测基本规范1、待测试件的选取及要求1.1待测试件应按零件技术要求的规定在热处理后选取。热处理后有硬度值要求的零件可全部为待测试件,亦可按规定抽样选取一定数量的零件为待测试件,有时亦可采用与零件材料和状态相同的随炉试样代替待测试件。1.2批量零件抽样测量硬度时,抽样率和抽样方式保证被选零件具有代表性。对于稳定生产的大批量零件一般按GB/2828-2003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样本2161625269091150151280281500501120012013200320110000抽样23581320325080抽样方式:周期炉分上中下平均抽取,连续炉根据出炉数量平均分配抽取,结果判定:有2件不合格,即为不合格,有1件不合格,则加倍抽取,若全合格,则本批合格,如还有不合格件,即为不合格。1.3为确保测试结果准确,待测试件表面不应存在影响测试结果的污物。1.4待测试件应有足够的质量和刚度及所选用的测试方法所要求的厚度,保证测试过程中不产生震动和发生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