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加工技术标准与要求1. 技术要求1.1 质量要求质量等级要求:合格以上。石材的成品加工及包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加工清单、技术标准与要求、工程要求等招标文件及中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以及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验收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之要求。若相关质量标准有关条款规定不完全一致时,以要求严格的为准。1.2 基本要求1.2.1 本次加工招标范围包括按清单要求加工(含切割、打磨、抛光、开槽、钻孔、倒角、倒边、养护、排版、石材特性所需的五面或六面防护、编号及所需的异型加工等)、包装、运输、装卸及按总承包方要求码放在现场指定位置。1.2.2 石材加工厂址必须经过招标人考察并认可。板材、异型石材不允许粘接修补,不允许缺棱掉角、存在裂纹、色斑、色线、凹陷。1.2.3 石材表面干净整洁,尤其异型阴角处不能有加工痕迹。1.2.4 石材的排版:石材加工厂应对每一块石材对应石材加工图纸编号,标签不能直接贴在正面上,以防止污染;石材加工时应全面考虑色差因素;1.2.5 石材的编号:与石材排版图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石材加工图必须一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