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14-01-28 来源: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一、适用范围本办事指南适用于本市内河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包括内河通航水域内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禁航区划定、航道(路)划定、交通管制区划定、锚地划定、安全作业区划定,水域岸线安全使用,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内河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的许可的申请与办理。二、事项名称和代码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0939)分项名称:1.内河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2.内河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3.内河禁航区划定、航道(路)划定、交通管制区划定、锚地划定、安全作业区划定4.内河水域岸线安全使用5.内河沉船沉物打捞作业6.内河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三、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三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情况采取限时航行、单航、封航等临时性限制、疏导交通的措施,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