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前 言为了确保氧气及相关气体的生产、储存、输配和使用安全,本标准对氧气厂(站、车间)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等环节的安全技术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4.1 总原则4.1.1 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氧气生产、储运、使用中的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与健康,促进氧气行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4.1.2 氧气设备专业制造厂须持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并应对其出厂氧气设备、零部件的质量与安全负责,须出具安全、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合格证。并出具安装、操作、维修等完整的技术文件。4.1.3 氧气设备的工程设计单位必须履行设计资格的认可手续,按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得设计证书。4.1.4 施工、安装、检修单位必须履行氧气设备、设施的施工、检修资格的认可手续,经上级主和部门批准,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施工、安装、检修完毕,应做好安全、质量检查和验收交接。施工单位应按图施工,遇有变更,应由设计、施工安装及生产单位三方商定。重要变更,须报上级批准。4.1.5 新建、扩建、改建氧气厂(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