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建设项目容积率及建筑面积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容积率及建筑面积计算,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及相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除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外,以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应按下列规则计算并计入容积率。 (一)地下室、半地下室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报审方案文本中应明确标注底板结构层标高,不得按照垫层标注标高。 当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标高高出室外地坪标高1.50米及以上时,其建筑面积应计入容积率;当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标高高出室外地坪标高不足1.50米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当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周边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其建筑面积应按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50米及以上部分的结构外围长度占结构外围周长的比例计入容积率。其中地下室功能为单一性的(如地下车库、地下商场)应整体计算,有明确功能分区的,按照功能分区实际情况计算。 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周边利用通风采光井或下沉空间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