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方案具体措施为深入贯彻关于完善建立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黔农人居通20193号)文件精神,巩固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已建成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结合我州农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按照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工作要求,优先在入选全省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的镇村开展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农民广泛支持、规范有效运行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并全面推广实施。实现村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垃圾收运制度健全,保洁人员配足配齐,农村广场、道路、房前屋后等区域无积存或零散垃圾;生活污水得到管控,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有专人管理运行正常,无淤积堵塞渗透,排放污水达标;乡村道路通达有序,路基完好、路面平整、标志齐全、无路障;公共设施运行良好,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能够满足群众日常需求;村容村貌清爽整洁,公共区域无垃圾、积水、杂草,无乱堆乱放、乱挂乱贴、卫生死角,农户庭院内外干净卫生。二、工作措施(一)明晰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