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前 言 2004 年 5 月 ,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以 下 简 称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局 (以 下 简 称 特 种 设 备 局 )向 中 国 特 种 设 备 检 测 研 究 院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特 检 院 )下 达 了 本 规 则 的 起 草 任 务 书 。 2004 年 5 月 , 中 国 特 检 院 组 织 有 关 专 家 成 立 起 草 组 并 在 北 京 召 开 首 次 编 制 工 作 会 议 。 2005 年 至 2008 年 , 起 草 组 召 开 了 多 次 编 制 修 订 工 作 会 议 ,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 形 成 征 求 意 见 稿 。 2008 年 10 月 , 为 了 确 保 本 规 则 编 制 质 量 , 按 照 学 习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的 要 求 , 经 研 究 ,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以 质 检 特 函 200894 号 文 决 定 在 部 分 地 区 试 用 本 规 则 。 2009 年 2 月 , 根 据 5 个 省 (直 辖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