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玉中学关于禁止我校学生在校期间骑乘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上路总结近段时间来,我校部分学生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上路,有的超载行驶,有的在高速行驶,特别是在放学时间段在校外严重超载并高速飚车,具有速度高、噪音大、非法安装警报声等特点,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也严重的干扰了社会公共秩序。由于我校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差和法制观念淡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品平的提高,有的家长处于宠爱二女的心态,让孩子骑车兜兜风,炫耀炫耀。尤其我校是农村学校,学生往返很不方便,路程较远,家长接送学生又嫌麻烦,而二轮摩托车操作简便,在家长眼里就像自行车一样普通,干脆就把摩托车放给学生,让他们自己驾驶去上学,从而助长了未成年人驾车的坏习惯。我国交通法法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过培训和考核领取驾驶热照之后方准驾车,在校中学生大多在18周岁以下,所以他们驾车是违法的行为。而学生家长把车交给无驾驶证的子女驾驶,也是一种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对家长和学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