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一)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二)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的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三)报关、报检、报验、保险(四)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五)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六)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七)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八)咨询及其他相关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但是,这些并不是每个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具有的经营范围。由于各个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经营范围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1、代表发货人办理货物在出口运输中的具体事宜安排运输、装箱、储存保管、编制单证、一关两检、监装货物、结算费用、保险、代收提单、其他咨询和服务2、代表收货人办理货物在进口运输中的具体事宜安排一关两检、提货、付费、拆箱储存、内陆运输、空箱返还、其他咨询和服务3、代表出口地或进口地货代安排货物的分拨、托运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