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行车“三检”制度一、搞好安全行车,是每位驾驶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必须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二、驾驶员在每次出车前对所驾客车的转向(包括导向轮)制动、雨刷、灯光设备以及漏气、漏电、漏油等进行认真观察,查看和仔细听,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修复合格,并配合好例检员搞好车辆例检工作。三、当车在行驶途中,利用等候的机会,时常下车查看车辆转向部份,制动部份有无异常情况,查、看、听车辆是否有漏气、漏电、漏油的现象,如发现问题将旅客转送他车后及时进行修复,不得载客续行驶和载客修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四、当车辆收班后,驾驶员必须遵守车辆安全停放规章即:停放在相对安全的停车场地,保持车与车之间的安全有效距离(1.5米间隔)拉起驻车制动,放置空档,关掉电闸,关好车门窗,取走钥匙,并仔细查看车辆是否有“三漏”现象,如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已免后患。五、对不严格履行安全职责,不认真执行“三检”制度的,不予报班,责令修复,如发生机械责任事故的视其情况,按驾驶员安全行车奖罚规定给予加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