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管理办法1目的为使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档案完整、准确、安全保管并有效利用,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结合公司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2.1监理档案是指从工程中标后开始至监理工作结束全过程中形成的按规定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包括各种具有查证、参考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文函、会议纪要、签证资料、材料和设备证明、图纸、声像材料等。2.2电网工程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三个标准化项目部手册执行。3职责3.1公司的监理档案工作实行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制;3.2运营管理处负责对档案资料形成过程进行指导;3.3事业部负责对所属监理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4各项目监理部的监理档案工作由总监负责,总监办公室具体管理,设专人专岗开展此项工作,各专业应积极配合并明确责任人;3.5工程竣工后监理部负责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在竣工1个月内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归档资料。3.6向建设单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