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新版)GB 125232011国家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颁布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简称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实施。原有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同步废止。新标准主要有以下调整和变化:一是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新标准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评价及控制,同时明确了不适用于抢险、抢修施工过程产生中的噪声排放监管,与过去“一刀切”的城市建筑施工场地适用范围相比更加合理。二是修订了场界噪声排放限值。原标准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昼间噪声限值从65至85分贝不等,夜间噪声限值为55分贝。新标准昼间场界标准为70分贝,夜间场界标准为55分贝。同一个施工场地往往多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新标准场界限值的统一提高了实际可操作性,昼间标准更加严格有利于鼓励施工单位使用低噪音设备。三是补充了测量方法、测量位置及测量时间的相关规定。噪声测量方法的细化及测量设备检定要求的完善保障了数据采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新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更好贯彻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