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灾害安全责任制度 总则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确保项目部施工生产和后勤等项工作建设和发展的顺利进行,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突发事件,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降低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其它相关的法律规定,北京市属于雷电多发区结合我项目部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为减少由于雷电引发的自然灾害,加强预防制定本制 度; 第2条 成立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责任人组成,对防范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第三条 防雷电的预防管理是保证安全生产和后勤等项工作安全开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主管领导要把防雷电安全工作与本单位其他工作同时计划,并落实到相关的责任人;第四条 建立防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对现场建筑物,电气设施,塔吊、电梯和生活办公用品进行风险源辨识、分析,评价确定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计划。第五条 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其它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机关有关预防雷电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和项目部制定的防雷电安全制度、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