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术语3.13.4引用自国家统计局相关定义,3.53.7引自GB/T 煤炭企业能源消耗统计规范)3.1 矿井原煤产量 统计期内回采产量、掘进产量和矿井其他产量的总和3.2 回采产量 统计期内生产矿井中全部回采工作面所采出的煤炭。3.3掘进产量 统计期内生产矿井中由生产费用负担的生产掘进巷道所出的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