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区别因为在工程建设中,经常会遇到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这三个词,由于三者产生后共同效果就是工程成本的增减,并无明显区别。但从提出者、产生原因及费用的责任归属三者是有明显区别的。清晰三者的定义对于判断费用承担责任是非常重要的。设计变更属于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工程洽商属于由非设计单位(包括发包方或承包人或工程监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而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现场签证属于由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而提出的关于零星用工量、零星用机械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所引致返工量、合同外新增零星工程量的确认。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