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骨伤病医院关于加强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及考核、奖惩的规定 为了规范医院各种临床检查申请单的填写,及时、准确辅助医技科室做出诊断,避免各类临床检查诊断错误的发生,依据国家及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申请单填写要求: (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按规定逐项填写,眉栏项目不得遗漏,字迹清楚,术语规范,严禁涂改(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或门诊号、科室、填写日期、送检标本名称、检验目等),医师签全名,如为实习、进修人员开单,则必须由经治医师签全名。 (二)应简明扼要书写病情摘要(主诉和现病史摘要)、既往病史、体格检查情况和相关辅助检查结果等,以及临床初步诊断。 (三)医学影像学检查申请单,需要写明检查部位、方位及目的。 (四)临床检验有标本的,送检标本上所贴号码应与申请单上号码一致。 (五)急诊检查应在申请单左上角注明“急诊”字样。 (六)申请项目,可用“”在项目的序号上表示;若为院内医疗网络系统开立检查单时,申请单所用的名称应与医院医疗系统网上所用的名称一致,以便于收费与统计,填写内容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