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银行法,公司开设一个银行基本账号,并设立银行日记账及现金日记账。公司设立出纳一名,经营现金收入、支出和保管以及银行收付由出纳负责办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经管现金。二、 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合法的收付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并于每日下班时对库存现金进行实地清查,保证账款相符。每一笔现金的支出,事先应先经过财务核准、经理审批。三、 公司日常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收入的现金以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当日及时解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以收抵支。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随意经手现金和空白支票的支付与填开。四、 不得以白条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凭证抵充库存现金,不得保存账外现金,严禁公款私存。支票由会计主管会同出纳人员共同签发,不准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印鉴由财务主管和出纳分别保管。五、 银行支票应根据编号按序签发,未使用的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作废支票应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联一起保存在支票本内以保持号码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应设置支票登记簿,对已使用和作废的支票要在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六、 出纳人员每月按时向银行索取对账单,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