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一、宪法与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国家标志等。而普通法律规定的只是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如:刑法只规定犯罪和刑罚等方面的问题,民法只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等方面的问题。二、宪法与普通法律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不同 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例如,民法通则第一条规定:“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这就是说,民法通则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它是宪法中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具体化。宪法与普通法律的这种关系,通常被称为“母法”和“子法”的关系,即宪法为“母法”,普通法律为“子法”。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违背,否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