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项目红黄牌警告制度(试行)项目经理和项目部是业主和施工单位间合同履行的执行主体,担负着全面履行合同的责任。项目经理管理一个项目的最终成果是要提交给业主一件满意的产品,包括优良的质量,无安全事故,满足合同工期,合理的企业利润等等,即项目必须同时具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了强化工程现场管理,提高项目经理的工作责任心,根据指挥部实际,对项目经理的现场管理提出如下规定:一、现场管理要求:1、项目经理的到位率必须满足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2、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符合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设施符合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杭州市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杭州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现场管理规定、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 4、在“创安全文明工地,建精品优质工程”的总体目标下,施工进度满足合同约定、业主或监理发出的临时性指令要求。二、违规惩处:指挥部以明查暗访的方式检查项目经理的现场管理履职履约情况,对不符合有关规定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