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使我院学生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要本着为培养人才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为人事工作服务的原则,坚持维护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工作方针,实行统一管理,严密保管的办法。第三条 学生档案材料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处负责毕业学生档案的审核和封签工作及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第二章 收集的范围第四条 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直接关系到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了使学生档案适应国家人事工作的需要,在校期间学生档案应不断充实以下内容:1、 毕业生登记表。2、 学习成绩登记表。3、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省级和院级等各类表彰所形成的材料及登记表。4、 每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表、学期鉴定表。5、 学生处、教务处和各系部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形成的处理意见。6、 毕业生体检表。7、 学生党、团关系材料。8、 学生社会实践材料。9、 可供组织参考的其他材料。(如技能签定表等)第三章 归档要求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