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班主任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学校安全涉及千家万户,责任重大。为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县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部门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本责任书。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依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具体职责如下:1.班主任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经常性对学生进行文明礼貌、健康安全和纪律法制教育。经常检查学生是否携带危险物品、伤害性玩具或受管制的刀具等进入校园,杜绝学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教育学生遵守校纪班规,禁止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互相拥挤等不良现象。教育学生不得参与危险性游戏,不在危房或建筑工地玩耍,禁止在阶梯旁或者栏杆上打滑梯。不得私自到山塘水库或河流等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地方游泳,不攀高爬险。切实加强学生的防欺凌、防火、防毒、防灾、防触电、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班主任每天必须在上早操(自习)时,及上,下午放学时 清点本班学生人数,对无故不到校者或擅自离校者,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