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南方医科大学康复医学院教学综合楼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1. 招标目的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勘察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1.2. 项目概况1.2.1. 工程名称: 南方医科大学康复医学院教学综合楼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 南方医科大学康复医学院教学综合楼(项目名称:简称教学综合楼)位于顺德校区的东南侧,紧邻建设中的伦桂路和校区的东门处 。1.2.3. 工程范围: 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为一栋单体建筑,根据教学综合楼功能面积不同采取连
2、廊建筑,其间距和消防要求均是按单体建筑设计;功能面积划分如下:教室和实验室约 8000 平方米(除大教室外,小教室与实验室可互用) ,办公及会议用房约 1000 平方米(不设置接待中心,取消就餐功能) ;实习附属用房约 11000 平方米,以及周边道路、绿地及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1.2.4. 规划用地文件: 顺规地证(2007)00398 号;佛府(顺)国用(2007)第1002851 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粤教财函201248 号 。1.2.6.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学校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649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5500 万元(最
3、终发改委的立项批复为准) ;1.2.8. 招标内容: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原地面标高工程测量(地形测量 1:500) ;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地下管线探测(盲探管线)】 ;2.教学综合楼的土建、安装(水电、弱电、电梯、消防、空调等配套设施)以及建筑物室外道路、绿地、停车场等其他室外设施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2注释 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1.3. 前期服务机构
4、1.3.1. 机构名称: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勘测有限公司;广东德晟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1.4. 投标资格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1.4.1.1. 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4.1.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
5、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4.2. 国内申请人须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1) 工程勘察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 资质证书;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资质证书。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60 号)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建市2007202 号) 、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建设200122 号) 、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 (建设2001178 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建市20
6、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3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人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
7、有效期为准。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工程师。1.4.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1.4.7.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设计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8、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5. 购买招标文件1.5.1. 2013 年 8 月 6 日至 2013 年 8 月 12 日的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由申请人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5.1.1.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5.1.2. 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1.5.1.3.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 (见附录 1、2、3)一式
9、三份。1.5.1.4.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1.5.1.5.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 CA USB Key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95105813、020-28866079) ,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1.6. 现场考察1.6.1. 集合时间: 投标人自行勘察 。
10、1.6.2. 集合地点: 投标人自行勘察 。1.7. 费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178.1833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5%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26.7275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经济补偿) ,分配办法如下:给予评审排序第 1 名的投标人 5.3455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 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 2 名和第 3 名的
11、投标人 4.0091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 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 4 至 8 名的投标人 2.6727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 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 8 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85% ,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 ,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 20%计5算为 121.
12、1646 万元,工程设计费合计总额为:147.8921 万元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 - 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 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1.7.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招
13、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方案设计最终排序前 8 名的单位(不足 8 名的按实际数量公布) ,招标人(或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主动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将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补偿 。1.8. 工期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
14、格的 30%。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30%。1.9. 其他事项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10 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 http:/ 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5、。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电话: 020-36234109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73 号流花君庭 3 楼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广东投资招商网(http:/)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
16、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1.10.1. 名称: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10、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73 号流花君庭 3 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6234109 1.10.4. 传真号码: 020-86669469 1.10.5. 电子邮箱:1.11. 招标代理机构1.11.1. 名称: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65、广州天河软件园(科韵园区)建中路 58 号东诚大厦 301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17、: 020-85530825-616 1.11.4. 传真号码: 020-85520192 1.11.5. 电子邮箱:1.12. 交易服务机构7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4 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1.13. 招标管理机构1.13.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3 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08、28866214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3.5. 网址:http:/1.14. 监督机构1.14.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4.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广州市府前路 1 号大院 3 号楼 415 室 1.14.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9 1.14.4.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1.14.5. 电子邮箱:1.14.6. 网址: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