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志愿者登记制度为规范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促进志愿者服务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细则。一、申请加入志愿者行列的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可到社区志愿服务站(或镇、街道、村)登记,填写志愿服务登记表。也可通过网络登记。二、准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达5次、满1 0小时,表现良好,可向注册机构提出注册申请,换发志愿服务证。原登记服务时间可继续累计,并核分发志愿者编号。志愿者编号原则上采取终生制。 三、服务时数的计算按各服务组织和服务团队具体工作进行统计,一般包括: 1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 2活动策划时间。 3开会、培训时间。 四、志愿者在每次活动后,须在登记卡或服务证上填写有关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时数,并由活动组织部门(服务总队)的负责人或服务对象签名确认。各活动组织部门(服务总队)每季度将各注册志愿者和准志愿者的上季累计服务时数进行汇总审核。 五、注册志愿者累计服务时间达到星级标准后,志愿者服务机构将颁发相应的志愿者星级胸章,以示褒奖。 六、服务登记卡、服务证和胸章应由志愿者个人妥为保管,如有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