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和征信分中心,以及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和查询人。第二章用户第三条 质权人或其代理人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应当注册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用户对登记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用户应当签署并遵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用户协议(以下简称用户协议)。第四条 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分为普通用户和常用户。普通用户自行在登记公示系统互联网页面完成用户注册。普通用户可以进行查询操作。常用户在登记公示系统互联网页面进行注册、通过征信分中心身份资料真实性形式审查后完成用户注册。常用户可以进行登记和查询操作。第五条 用户应当如实填写注册资料,注册资料发生变化的,用户应及时更新。第六条 申请常用户的单位,应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