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平、垂直燃烧试验方法11 (GB2408-80)水平试验法是在实验室条件下测试试样水平支撑下的燃烧性能。(1) 试验装置 试验在燃烧箱内进行,箱体左内侧装有一支内径为9.5mm的本生灯。其内右侧有固定试件的试件夹。本生灯向上倾斜45度,并装有进退装置。试验用燃气为天然气、石油气或煤气,并备有秒表及卡尺。 (2)试验方法 A 试件制备 每种材料需5个试件,每个试件要求平整光滑,无气泡,长1255mm,宽13.00.3mm,厚3.00.2mm,对厚度为2-13mm的试样也可进行试验,但其结果只能在同样厚度之间比较。 B试验步骤 首先在试样的宽面上距点火源25mm和100mm处各划一条标线,再将试件以长轴水平放置,其横截面轴线与水平成45度角固定在试件夹上。在其下方300mm处放置一个水盘。点燃本生灯,调节火焰长度为25mm并成蓝色火焰,将火焰内核的尖端施用与试样下沿约6mm长度。并开始计时,施加火焰时间为30秒。在此期间内不得移动本生灯,但在试验中,若不到30秒时间试件已燃烧到第一标线,应立即停止施加火焰。停止火焰后应作如下观察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