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规定及案例符合54号文规定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500万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扣除税法上的规定,那么在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就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如果在该年度预缴未享受,也可以在当年汇算清缴的时候享受。但如果汇算清缴仍未享受,就不能再享受了。)产生的税会差异需要通过申报表填报的方式作出调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具体扣除条件参考一下,您根据条件判定一下您是否享受此优惠政策1、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2、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3、可以是以货币形式购进(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4、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符合条件享受的话您汇算清缴时可以把残值以外价值全部一次计入费用扣除, 会计上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