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亮点解读2016年7月8日上午,工商总局历经数年,数易其稿,在新广告法实施10个月之后,正式对外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9月1日实施。办法共29条,主要从立法目的、互联网广告定性、行业自律、特殊类广告发布规则、广告可识别性、广告合同、互联网广告各个主体的法定责任、程序化购买、互联网广告活动中的禁止性条款、管辖、工商部门行政职权及法定义务等方面对互联网广告的性质、主体、行为、罚则等作出科学全面规定,是对新广告法的细化,也是对我国互联网广告行业发展的诸多创新的积极回应,背后体现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平衡,是首部全面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为的部门规章,对未来有深远意义。一、对付费搜索广告明确定性经历了“魏则西”事件,付费搜索究竟如何定性引发全民关注和激烈讨论。继国家网信办6月25日颁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搜索规定)之后,付费搜索此次是第二次被纳入我国法律体系。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明确列出,互联网广告包括“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至此一锤定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