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集团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神东煤炭集团(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神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中国神华能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有关规定,以及神东煤炭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神东2012417号)等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建设工程(包括建设与改造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生产成本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科研、生态(环保)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本办法中所述的现场管理单位,地面土建及安装工程指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井下矿建及安装工程指各矿井单位。第三条 以上项目达到下列招标限额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价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